3月28日,新報12~1廢棄物處理3版刊發了《來自“光盤行動”背後的産業鏈調查》一文,針對義烏餐飲業的剩菜剩飯“用在哪兒?誰在用?怎麽用?”等問題進行調查。

近日,從義烏有關部門獲悉,義烏出台了《義烏市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,要求全面加強餐廚廢棄物的監督管理,促進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,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身體健康。

依照《辦法》,義烏將重點加強對該市6300余家餐廚單位廢棄物的收集、運輸、處置的監督管理,一旦發現違反規定的,立即由行政執法、農業、工商、食品藥品監管等相關部門按相應法律、法規進行處罰。

《辦法》明確要求,從事餐廚廢棄物收集、運輸、處置活動的單位,脫水機要取得餐廚廢棄物收集、運輸、處置服務許鐵桶塑膠桶買賣可證,與餐廚廢棄物産生單位簽訂服務協議,並辦理餐廚廢棄物交接手續。餐廚廢棄物産生單位應當建立餐廚廢棄物管理台賬,按要求單獨收集、存放餐廚廢棄物,並及時交由取得許可的單位收運,做到日産日清。

《辦法》還明確廢棄物清除規定,禁止在餐廚廢棄物收集、運輸、處置過程中,將廢棄食用油脂加工後作爲食用油使用或者銷售;禁止將餐廚廢棄物交由未取得許可的單位、個人收集運輸、處置或者未經許可從事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、處置;禁止將餐廚廢棄物排入雨水、汙水排水過濾設備管道等公共設施和河道等天然水體;禁止使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餐廚廢棄物直接飼養畜禽。違反規定的,由行政執法、農業、工商、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按照相應法律、法規實施處罰。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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